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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民族师范学院2013年财务决算和2014年财务预算编制要点报告

2013年学院财务工作在院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下,继续坚持“保运转、保稳定、促重点、促发展” 的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学院年度重点工作,统筹兼顾,完成年度预期财务工作目标,为学院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了财力保障。现将2013年财务决算和2014年财务预算情况报告如下:

 

第一部分  2013年财务决算

一、收入

    全年实现总收入共计16,044万元。具体明细为:

                                               单位:万元

  

2013

2012

2013

比上年增加

增长率(%)

财政补助收入

10,444.72

8,414.95

2,029.77

24.12

事业收入

5,172.00

3,800.00

1,372.00

36.11

科研、质量工程

330.00

245.00

85.00

34.69

其他收入

97.28

431.12

-333.84

-77.43

合 计

16,044.00

12,889.43

3,154.57

24.47

 

(一)财政补助收入:全年为10,444.72万元.

1、州级财政拨款收入6,483.4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545.78万元、学生生活补助907.64万元、对外交流及院士工作站专项经费30万元。

2、中央专款拨款收入3,961.3万元。

(1)2013年全省普通本科高校生均拨款中央奖补资金2,129万元;

(2)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1,000万元;

(3)中央国家奖学金、助学金、义务兵学费补偿等专项学生经费832.3万元;

(二)事业收入:全年收入5,172万元。其中学费收入4,200万元(含独山校区学费收入670万元),住宿费972万元(含独山校区住宿费190万元)。

(三)科研收入:共330万元,其中纵向科研收入237万元,横向科研收入93万元(含省社科合作资金90万元)。

(四)其他收入97.28万元,其中:上级拨款52.21万元(国家助学贷款奖补资金39.21万元、民族经费专项补助13万元),利息收入14.41万元,州工会返工会经费等其他收入32.66万元。

2013年总收入比2012年增加3,154.57万元,增幅为24.47%。主要是招生人数增加,学费、住宿增加1,372万元;2013年中央专项、中央生均奖补资金3,129万元,比2012年增加1,350万元;

其他收入比2012年减少333.84万元,主要是2012年省体育局补助我院体育馆建设经费300万元,贵定师范付2012年管理费38.15万元。

二、支出

全年总支出14,320.71万元(指2013年实际报销数,不含尚未冲账的预借款项)。具体明细项目如下:

(一)人员经费全年支出8,555.53万元,占总支出的59.74%

 财政支付人员经费:基本工资及承担的绩效工资2,412.92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90.34万元,抚恤金及生活补助39.5万元,公积金370.45万元,增量补贴1280.28万元,学生助学金1,739.84万元。合计6,133.33万元。

 实施绩效工资改革后,学院每年从自有经费中自行承担绩效工资在职人员的32.6%、退休人员的34.5%2013年学院承担了绩效工资810.26万元。

 除工资外,2013年从自有经费中支付:出勤津贴329.49万元,课时费648.06万元,交通费246,07万元,人才津贴112.73万元,教师节、中秋慰问152.08万元,老年节慰问9.95万元,离退休人员春节慰问40.26万元(在职人员春节慰问发生在20141月,因而未发生在2013年支出中),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3.3万元。合计2,422.2万元,占学费收入4,200万元的57.67%

学院党委、行政始终把提高教职工福利待遇作为推动学院发展的大事,在年初预算中出现1,500多万元资金缺口的情况下,积极争取上级资金,2013年获得中央资金3,129万元,争取省级教育专项资金145万元,极大地改善了我院的办学条件,成功化解了年初预算赤字。并将交通费从每月200元提高到500元并按12个月发放,为此学院每年将多拿出288.8万元;将教师节慰问、春节慰问每人2,000元提高到每人4,000元,为此学院每年多拿出140多万。

 学院还积极争取黔南州州委、州政府对我院发展建设的支持,获图书信息大楼建设经费5000万元,按进度申请拨付资金。

学院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2013年黔南州两会期间,提出《关于免除高校承担绩效工资部分、促进黔南州高等教育发展》的提案。经多方努力,州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决定从2014年起由州财政全额承担退休人员工资,承担在职职工绩效工资的70%。力争在三年内全额承担在职人员的绩效工资。

(二)公用经费年支出5,765.18万元,占总支出的40.26%

其中:日常教学、办公业务费1,356.76万元,水电费169.1万元,维修费136.41万元,工会经费、福利61.9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24.56万元,教学设备购置1,805,54万元,交通工具购置143.92万元,图书购置费41.1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37.38万元(主要包括:实习费65.86万元、资料费46.02万元、体育维持费85.22万元、后勤日常开支35,52万元、研究生业务费30.49万元、军训费7.36万元、招生就业经费29.61万元、科研业务404.82万元、学生活动费56.48万元、高层次人才补助费13元、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费66.92万元、引进人才费15.81万元、退学生多贷学费20万元、其他69.27万元);信息网络费20.63万元;拨出经费967.77万元(其中拨付新城市公司住宿费607.85万元,六号学生公寓还本付息195.84万元,基建建设164.08万元)。

三、2013年收支结转情况分析

本年收支结转1,723.3万元。具体如下:

(一)科研经费结转388.27万元,科研项目、教改项目尚未完成的经费。

(二)专项经费结转1,000万元。是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经费1,000万元。

(三)其他专项经费结转335.02万元,是尚未发放的学生奖助学金。

第二部分  2014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收入预算

2014年收入预算16,488.99万元。

(一)财政拨款收入7,143.99万元。其中学生助学金专项经费1,019.83 万元,定额公用经费129.24万元,其余5,994.92万元为人员经费(含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事业单位医疗、住房公积金、增量补贴以及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上级专款1,173万元,主要是国家励志奖学金、高校助学金中央补助资金等学生专项资金。

   (三)事业收入6,072万元。

1、本专科学费收入4,900万元;

2、研究生学费72万元;

3、住宿费收入1,100万元(其中新城市公司住宿费610余万元)。(四)其他收入100万元。

()往年结余2000万元。

预计今年资金缺口3,999.05万元。

二、支出预算

今年预算支出在预算收入的基础上预计为20,488.04万元。

(一)人员经费支出情况

预计本年度人员经费总支出为11,148.21万元,占总支出的54.42%。其中财政拨款7,143.9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全院教职工工资及学生助学金),专项资金1,173万元用于支付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补助、中央补助高校应征入伍服兵役学费补偿等。学院将用自有经费中2,831.22万元(占学费收入4,900万元的57.78%)支付绩效工资学院承担部分以及出勤津贴、课时费、教职工福利费等支出,学院始终高度重视教职工福利待遇问题,今年学院特别安排380万元资金参照黔南州机关单位实行目标考核奖励( 离退休人员的人均奖励标准由学院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二)2013年公用支出预算为教学经费、科研经费、党务经费、学生经费、后勤保障经费、公务经费和专项经费。以上项目经费预算3,387.61万元,其中教学经费预算1,508.73万元、科研经费预算614.57万元、党务经费预算77.61万元、学生经费123.7万元、后勤保障经费829.94万元、公务经费233.78万元。

(三)专项经费5951.5万元,基建专项经费4,850万元,建设8号学生公寓,第二食堂,公租房建设及拆迁补偿;人才工作专项120万元;付新城市公司住宿费610万元;6号学生公寓本年本息196万元;行政设备、交通设备购置60万元;突发应急经费10万元;扶贫资金5万元。

三、2014年预算编制要点说明

(一)2014年预算积极支持、全力保障学院重点工作的完成。2014年学院的重点工作包括图书信息大楼、音乐楼以及学生公寓、第二食堂、公租房等建设。

   (二)2014年经费预算在确保人员经费刚性支出的基础上,尽量倾斜教学中心工作,努力改善教育教学环境及设施,着力提高教学质量。

(三)依据学院“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以队伍建设为支撑”的办学思路和“以教师为本”的办学理念,在统筹兼顾的原则下,2014年预算尽力保证教师激励机制的正常运行,着力教师素质的提高,以确保为构建结构合理、素质优良、整体稳定、趋势良好的能满足教育教学需要的人才队伍提供有力的财力保障。

(四)尽管2014年出现较大的资金预算缺口,学院党委、行政有信心从以下几方面化解预算赤字:

1随着我院招生规模的扩大,学生人数的增加,2014年新生将执行新的收费标准,学费收入也相应有所增加(增加360万元)。

2、积极争取中央奖补、中央专项资金和省里专项资金来化解部分赤字(2014年获得中央专项基金1100万元,中央生均奖补资金2355万元)

3、严格执行预算,挤出消耗性支出用以弥补。

4、学生公寓、食堂、公租房建设与施工单位达成初步协议,拟按工程造价50%支付工程款,在20152016两年内支付余下50%,缓解资金压力。

 

学院财务工作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扣学院战略部署和重大决策,努力坚持规范,大力搞好服务,为推动学院各项事业跨越式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2014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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