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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创建高校“五型”、“五化”党组织的意见

各高等学校党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深化"五带头、五拓展"和"五先进一满意"活动,省委教育工委决定在全省高校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发展型、创新型、和谐型"(简称"五型")和"学习机制长效化、组织设置规范化、工作保障制度化、工作考核差异化、树立典型常态化"(简称"五化")党组织,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创建"五型"、"五化"党组织,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突出"强组织、增活力、显特色、推动贵州高等教育跨越发展"主题,紧紧围绕贵州省高等教育"扩大规模、调整结构、突出特色、提高质量"的战略任务,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高校党建工作,进一步把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推动贵州省高等教育加快发展、内涵发展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不断提升贵州省高校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为完成贵州省高等教育既"赶"又"转"的综合改革任务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目标

通过创建"五型"、"五化"党组织,要达到以下五个目标:一是达到"五型"要求。学习意识强,素质能力有新提升;服务意识强,群众满意度有新提高;发展意识强,办学治校有新突破;创新意识强,创先争优有新业绩;和谐意识强,和谐校园建设有新进展。二是做到"五化"要求。要认真抓好党组织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做到学习经常跟进、组织覆盖到位、保障措施有力、工作考核科学、作用发挥明显。三是明显转变工作作风。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改进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完善高校领导联系教职工生工作制度,拓宽领导干部与广大教职工生沟通渠道,经常听取广大教职工生的意见,认真落实合理化建议,积极回应师生诉求,工作作风得到群众认可,满意率达到90%以上。四是显著提升办学业绩。办学水平不断提高,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等方面取得新成绩。五是建立健全党建工作长效机制。积极探索和总结高校党建实践经验,把好的经验制度化,逐步形成规范严谨、运转协调、廉洁高效的党建工作制度体系。

通过创建"五型"、"五化"党组织,在高校选树一批立得住、推得开、有影响的基层党组织示范点,带动全省高校党建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三、基本内容

(一)创建"五型"党组织

1.学习型。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是提升高校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的根本途径。以"中国梦"教育为引领,以理论武装、党性教育、能力提升为重点,拓展学习内容,创新学习形式,健全学习制度。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直面学校建设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实效性。通过学习达到增强党性、提高素养、推动科学发展的目的。

2.服务型。创建服务型党组织是提升高校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的使命所系。践行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创新服务载体,完善服务保障,提升服务能力。着力解决教职工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学生成长成才创造条件,使广大教职工生对党组织的满意度有明显提高。

3.发展型。创建发展型党组织是提升高校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的根本任务。把推动科学发展作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核心内容,不断增强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推动高等教育加快发展、内涵发展的能力。直面贵州省高等教育发展难题,突破发展瓶颈,在发展中促转变,在转变中谋发展,以看得见、摸得着的发展成果取信、鼓舞广大教职工生。提高党员发展质量,高质量地做好在中青年学术骨干和优秀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增强基层党组织自身发展活力。

4.创新型。创建创新型党组织是提升高校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的强大动力。始终把改革创新作为各级党组织的价值追求,不断推动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积极发展党内民主,增强党的创造活力。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不断改革和完善各级党组织的领导方式和工作机制,破除不适应学校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使各级党组织的工作更富有生机活力。

5.和谐型。创建和谐型党组织是提升高校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的基本保障。加强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委书记与校长之间的沟通配合,完善二级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做到日常工作经常沟通、重要决策事先沟通。通过定期召开教代会、党外代表人士情况通报会等方式,拓宽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监督的渠道,切实维护教职员工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凝聚推动学校和谐发展的正能量。

(二)创建"五化"党组织

1.学习机制长效化。学习机制长效化是提升高校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的根本要求。健全学习制度,进一步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党员培训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等制度,实现各层次人员学习的常态化。建立学习档案,加强学习考评,完善学习激励、监督检查和成果转化机制,将考评情况与评优表彰及党员干部提拔使用结合起来。注重在平时工作表现,特别是完成中心工作、重大任务中检验学习成效。

2.组织设置规范化。组织设置规范化是提升高校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的必然要求。保持组织设置全覆盖,对应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机构设置教职工党支部,坚持以班、专业、年级为单位设置学生党支部。积极推进在临时工作团队、学习团队、大学生生活社区、社团、校园网建立党的组织和活动阵地,开展党的工作,确保哪里有党员,哪里就有党的组织和党组织正常有效的活动。

3.工作保障制度化。工作保障制度化是提升高校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的基本要求。做到"有人干事",按占全校师生员工总数1%左右的比例配备专职党务工作者和思想政治工作者,配齐配强各级党组织书记;积极探索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定权责立规范,工作有平台、待遇有保障、作用有体现、干好有前途"的"一定四有"模式。做到"有钱办事",按不低于事业费和收缴学费总额的3-4%设立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专项经费。做到"有场所议事",每一个党组织都要有固定的设施配套较为齐全的活动室。

4.工作考核差异化。工作考核差异化是提升高校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的客观要求。全面推进党建工作考核制度,制定科学的考核内容和办法,根据不同类型党组织和不同岗位党员的特点,建立分类考评体系。推行目标责任管理,实行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考核办法,提高考核结果的公信度。着力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一个样的问题,充分调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做好工作的主动性、创造性。

5.树立典型常态化。树立典型常态化是提升高校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的有效手段。按照选树典型、积极培育、深度宣传、示范引领的路径,通过评选示范党组织和优秀党员、实施党建创新项目等方式,广泛宣传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党员的事迹,并大张旗鼓地表彰,积极构建典型引路、示范带动的常态机制,大力营造创造活力迸发的浓厚校园氛围。 

    四、组织实施

各高校党委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把"五型"、"五化"党组织建设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五带头、五拓展"和"五先进一满意"活动结合起来,狠抓落实,务求实效,确保实现"五型"、"五化"党组织建设目标。

(一)落实工作责任

学校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党的基层组织负责人是具体责任人。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分工,负责抓好"五型"、"五化"党组织建设工作,并努力建设成为示范点。各高校要在人力、财力、物力上保证投入力度,每年都要有计划地整合引导各类资源投入基层党组织建设,至少两次专题研究"五型"、"五化"党组织建设工作,既总结成绩,又查找问题,切实提出整改思路和措施。

(二)实施分类指导

各高校党委要对各级党组织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按照"五型"、"五化"要求,通过调查走访、民主评议等形式,重点检查学习意识、服务意识、发展意识、创新意识、和谐意识是否浓厚,学习活动是否开展,组织设置是否合理,保障措施是否有力,工作考核是否科学,作用发挥是否充分等等,切实摸清底数、找准问题。在此基础上,对不同类型和工作基础的党组织进行分类指导,提出创建思路,制定实施方案。

(三)践行群众路线

高校各级党组织在创建"五型"、"五化"党组织过程中要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把广大教职工生认不认可作为制定具体创建思路、实施意见的前提,尊重群众的意愿、智慧和首创精神。把广大教职工生高不高兴作为优化创建工作的重要标尺,对师生反映的问题和诉求,能够解决的,要立即解决;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要制定工作推进表,限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向广大教职工生解释清楚。把广大教职工生满不满意作为检验创建工作成效的最高标准,创建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广大教职工生。

(四)强化考核作用

考核工作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各高校党委要对本校"五型"、"五化"党组织创建情况进行认真考核评估,对达到规定要求的党组织,正式明确为"院、系、所、机关'五型'、'五化'党组织建设示范点";对未达到规定要求的,要予以督促、指导;对敷衍应付、没有作为的党组织,要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限期整改,当年不得评先选优,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从2014年起,高校系统的省级党建工作先进党委、"五好"基层党组织,教育工委"五好"基层党组织将从"五型"、"五化"党组织中产生,对"五型"、"五化"党组织建设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党组织,省委教育工委将进行表彰、奖励。同时,省委教育工委将普通本科高校、厅属高职院校党委抓"五型"、"五化"党组织建设的情况,纳入高校加快发展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和高校党委书记抓党建专项述职内容。各高校党委要制定实施细则,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省委教育工委将适时进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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