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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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5年校级科研项目的通知

各系、部门、附中:

根据学校科研处工作计划安排,2015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宗旨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校级研究专项项目是以我校学科建设为目标,以培育高层次科研项目储备为导向,挖掘地方特色资源和提升教师从事科学研究的积极性,支持我校教师开展科学研究。因此,项目的申报要与地方产业发展、文化传承和我校学科发展相结合,并具有鲜明的民族性和地方性特色,项目研究方向、目的、意义应当明确,论证充分,研究技术路线切实可行,研究内容要有一定的创新性。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的申报人员必须是我校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或具有硕士学位及以上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且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具有完成项目研究的必备条件。

    2、主持有校级科研项目尚未结题者不能申报2015年度本类项目。

    3、主持有校级科研项目被撤项者,三年内不得申报本类项目。

    4、主持有校外科研项目逾期未结题且没有办理延续项目研究期限者,不得申报本类项目。

    5、因教务处专门设立有教改类课题,原则上不再支持教改类课题申报本类项目。

6、具有正高职称的教师只能申报地方政府委托性的决策服务的项目(需要提交委托任务书或者合同)。凡我校引进的博士和学校培养的博士,由于学校已经给予科研启动经费,所以不能申报这次校级项目。

三、立项及资助计划

    2015年校级研究专项项目计划拟立项35项左右;其中重点项目5项,每项资助1.0万元左右;一般项目拟立项30项,每项资助0.5万元。

    四、重点资助方向

    1、民族(或地方)文化传承、山地农业经济、城镇化区域化经济等方面的研究;

    2、我校各类各级重点学科的主要研究方向的项目;

    3、地方特色产业、特色生物资源、特色矿产资源开发与应用研究;大数据产业、互联网+、装备制造、电子信息与计算机信息技术、生态环境治理等领域;

    4、贵州或黔南实施“四化同步”及两大战略对策研究,与黔南州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具有重要应用价值和开发前景的课题。

    五、项目结题要求

    1、项目研究一般应于二年内完成(直接为地方政府决策服务的项目,要求在一年之内完成),科研项目到期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填报相关材料报告科研处项目科审核,按学校规定验收结题。

    2、原则上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请结项的校级研究专项项目进行验收。预期成果是研究报告的,成果报告字数不得少于2.5万字(主要是地方政府决策服务的项目)。最终成果达到以下条件的项目,可以免于鉴定验收,给予直接结题:①成果是专著的;②成果是论文,重点项目要求公开发表相关论文3篇,其中一篇必须是中文核心;③成果是论文,一般项目要求公开发表普通学术期刊论文2篇,发表于我校学报的论文也认可;④研究成果获厅(州)级一、二、三等奖或省级优秀奖、三等奖励者;⑤研究成果被县级、州级以上政府部门采纳应用。

    3、项目到期后,如不能按期验收、结题,又未办理延续项目研究期限,造成后果的,由项目负责人承担相关责任。

    六、材料上交

   各部门于2015109日前统一上交《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三份(A4纸双面打印)和申报汇总表纸质版一份至科研处项目科。 将《申请书》电子版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电子邮箱。

    七、注意事项

    请各系、部门接到本通知后积极宣传,认真组织申报(所在系、部门应及时通知在外研修、学习人员申报)。

    联系人: 袁子勇   李双双  0854-8737047   电子邮箱:qnsyky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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